从头监督严防腐败
现在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办案绝大多数都要经过初查阶段,初查现已成为检察机关办案的一个重要环节。
初查从字面意思可以理解为初步审查、初步调查或初步侦查。根据高检于1999年11月8日颁布的《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40条”)第6条规定“初查是检察机关对案件线索在立案前依法进行的审查,包括必要的调查”。从实践看,当前,检察机关在依照《刑事诉讼法》办理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自行侦查的案件时,普遍采用“受案、初查、立案、侦查”的工作程序。通常在接到举报、控告材料后,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工作,在判断确有犯罪嫌疑后,即开始立案侦查,使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在初查过程中,有相当多的举报线索经过调查,因为没有确凿的证据或涉嫌犯罪事实而作不立案处理。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办案效率。但现在的《刑事诉讼法》中,对初查,包括初查的提起,决定权,处理结果的决定权,以及初查的手段方式等环节步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现在侦查部门对初查权的利用存在随意性,很容易滋生腐败。
××*检察院检察长××上任以来,对自侦部门办理自侦案件,特别是初查阶段的监督问题十分重视,多次召开全体干警大会和检委会提出这个问题,经过激烈的讨论和认真研究,并结合自侦部门办案实际,××*检察院已经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对自侦部门初查活动的监督办法。
一、加大对初查过程中公正执法、廉洁办案的教育力度
我院紧紧围绕上级院提出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紧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和严格落实“十八条”,采取上廉政课,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召开以案论纪讨论会,和通过集中学习、专门谈话、廉政承诺等多种形式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使教育内容更加充分具体。
二、制定具体规定,规范侦查部门初查活动
(一)初查的提出,为全面准确掌握全院初查活动,根据全院一盘棋的思路,防止部门、干警擅自初查,我院规定所有群众举报线索和摸排线索,必须交控申科,由控申科进行备案整理,报经检察长批准后,再根据案件性质分流到自侦部门,同时严禁控申部门自行初查、侦查,从源头上止住了初查的情况。
(二)初查的办案规定,为防止侦查部门和侦查干警在初查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我院专门制定了自侦部门初查活动准则:1、初查必须填写初查审批表,并制定初查方案,明确初查人员、负责人、责任人,以及保密和初查后的应对措施,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批并备案,有效的防止了盲目初查和随意初查的现象。2、初查中,原则上个办案人员及相关人员不得接触被调查对象,必须要接触时,须由部门负责人报经主管副检察长批准,并根据我院“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安全责任人,采取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3、询问时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严禁在初查阶段以任何方式限制、剥夺被调查人员的人身自由。4、询问中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其中专门一人负责被调查人员的安全,禁止侦查人员单独接触被调查、询问人员。
(三)初查后的处理,初查结束后,不论是否具有继续侦查的价值,侦查人员应立即将初查报告和初查意见上报主管副检察长、检察长审批,防止侦查人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成案件流失,危害社会。
三、加大监督力度,保障初查的公正廉洁
1、把初查写入廉政承诺书,将廉政承诺扩大到初查过程,向全院干警公布、宣读,使干警自我加压,促使其做好自我监督工作。
2、实行初查备案制,规定控申科在向侦查部门提供初查线索时,必须将线索报监察科备案,以使监察科对全院的初查案件做到有据可查,同时侦查部门在初查前必须将初查计划报监察科备案,以备检查,防止侦查部门私自初查,另外初查结束后,侦查部门要将初查报告报监察科备案,以防止侦查部门私自结案,造成案件流失。
通过对以上三个方面的探索,使全院干警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保证了初查活动的廉洁、公正、依法进行,截止目前为止,我院在初查环节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行为,没有流失一起案件,切实保护了被初查对象和报案人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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