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执勤职责及纪律与考评规定
一、人员进出管理
1、本机关工作人员凭工号牌、工作证、机关出入证进机关大院。
2、市直、各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机关出入证进机关大院。
3、市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管理人员凭工作证或机关出入证进入大院。
4、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凭工作证进机关大院。
5、领导交待和本机关人员带入者可直接进机关大院。
6、老红军、副厅以上离休老干部、英雄劳模、先进人物凭相关证件可直接进机关大院。
7、到机关参加会议、检查考评、行风评议、新闻采访或较大活动的人员,在出示证件或有关通知后可直接进机关大院。
8、其他来人来访或来机关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登记,并经联系征得所到部门同意后,方可进机关大院。
9、阻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的人员进入机关大院,特殊情况须持机关部门介绍信有专人负责监管,并确保绝对安全,方可放行进院。
10、无机关部门有效证明携带公用物品外出者不得放行。
11、非工作时间不准外来人员进楼,特殊情况须有机关工作人员陪同,并经保卫处值班人员同意方可。严禁任何人在机关打牌等娱乐。
12、施工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楼施工,应有施工单位专人在场管理,夜间施工人员应在零点前出楼。
13、其他未列出入管理的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放行进出机关大院。
二、车辆进出管理
1、机动车辆凭本机关车辆通行证进入院内。
2、领导交待和由警卫车开道的车辆、本省省直机关的车辆放行进院。
3、110出警车、120急救车、消防灭火车、抢修工程车、园林洒水车、邮件报刊车等特种车辆放行进院。
4、其他无机关通行证车辆,确因工作需要进院的,必须经保卫处批准,方可放行进院。
5、不准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院内;特殊情况须持机关部门介绍信有专人负责监管,并确保绝对安全,方可放行进院。
三、登记程序
1、登记人须按登记单逐项详实填写内容。
2、执勤保安根据填写内容与所到机关部门联系确认事由。
3、在征得所到部门同意后,将登记单交给外来人员,并交待出院时收回,须有部门接待人签字等事项。
4、来人来访人员出院时要验证,收回登记单位附联,粘贴存档备查。
5、在大楼执勤的保安要逐一记录进楼加班人员及出入时间。
四、执勤职责
1、负责进出机关大院员登记和车辆管理,阻止无有效证件和未经允许的人员、车辆进入院内,维护机关院内和办公大楼的正常秩序。
2、负责进出机关大院物品的查验工作,防阻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进入机关大院,严防意外突发事故的发生。
3、负责维护机关大院进出口处交通秩序,保障进出机关车辆安全有序通行。
4、熟悉市领导用车牌号,保证市领导进出机关的安全。
5、负责维护机关进出口处群访现场秩序,尽力阻止上访人员冲击机关,协助派驻巡警依法处置上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行为,疏散滞留在机关大院的上访人员。
6、协助派驻巡警依法处置翻越围墙、践踏花草、强行冲击机关和破坏公物等违法行为。有效阻止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等闲杂人员进入机关。
7、熟悉办公大楼安全情况,掌握电源、电梯、消防器材等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经常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排除,严防火灾、盗窃、破坏、冲击机关办公区等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8、负责执勤值班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五、安全巡查1、交接班查楼:须待大楼两岗门卫或保安到齐后才能进行以接班为主的两人同行交接班查楼。查楼时要保证大楼两大厅有人在岗值守。
2、安全巡查:除交接班查楼外,执勤保安须对机关大院和办公大楼经常进行安全巡查,从晚8点起每隔1个半小时进行一次定时查楼。零点查楼后要关锁无人楼层的边门和中门。双休日和夜间每隔半小时对接访厅和警务室周边进行一次巡查。
3、查楼要认真细致,查遍所有卫生间、开水房、楼梯道等处。要检查电梯、门窗、水电是否关闭、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闲杂人员滞留。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排除。作好详实记录备查。
六、执勤纪律
1、按时到岗执勤,不得脱岗、离岗或消极怠工。
2、执勤时不得扎堆闲聊、不得打瞌睡。
3、不得擅自拿公共物品,不得用值班电话长时间联系私事或闲聊。
4、保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市领导用车牌号、电话号码、办公地点和去向等。
5、机关上班东院门保安须提前10分钟上岗;下班时西院门保安须提前半小时站姿执勤至市领导下班。
6、休息时全天及工作时19时后,保安撤至大楼值班;零点至6点留1名保安值守西院门,另有1名保安大楼外轮值,并要途经监视器前巡查一次。
7、保安、班长、队长请假或换班,均须经其上一级领导同意,请假超一天者须经保卫处批准。
8、详实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七、礼仪规范
1、执勤保安遇见市领导进出大楼或乘车经过院门时要立正行注目礼。
2、着装整洁、正戴帽、结领带、佩证牌,仪态庄重。
3、文明执勤、用语礼貌,手势姿态规范。
4、接待热情,服务周到、执行规章制度时耐心解释,说话和气,不得与出入人员争吵,不得傲慢耍态度。
八、考评与奖惩
1、建立保卫处和保安中队双考评制度,实行百分制考评和逐月兑现奖惩措施。
2、保安中队考评由中队长负责,保卫处对保安的考评由值班人员负责,其他同志发现执勤保安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值班人员反映,查实记入考评内容。
3、每月初召开班务会,进行传达、学习、总结、整改、每班评一名先进个人,每人评一件好事。
4、考评评分标准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扣5分
①执勤时衣冠不整、姿势不端正、言行粗暴的;
②执勤时扎堆闲聊、或用值班电话闲聊的;
③对进出人员、车辆管理不严,或漏登漏记的;
④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巡查;零点后未锁无人楼层中门或一楼大门;楼外巡查时偷懒的;
⑤业务不熟悉造成工作失误的;
⑥执勤时消极怠工,查楼不认真,记录不详或不真实的;
⑦不团结、闹纠纷、工作不密切配合的;
⑧迟到、早退、脱岗、执勤时娱乐和打瞌睡的;
⑨遇督查人员查岗故意发出信号提醒其他保安的;
⑩其它未列入一般违纪违规的行为。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扣50分
①迟到或离岗1小时以上的
②零点后轮值保安不巡查或睡觉的;
③发现安全隐患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当、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④顶撞领导、不服从管理;或受到领导点名批评的;
⑤执勤期间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的;
⑥工作疏忽失误,造成比较严重后果的;
⑦其他未列入的比较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次扣100分
①执勤期间发生影响较大安全事故的;
②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③其他未列入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5、处罚
(1)月考评不满50分,扣除全额考评费,不满100分、90分、80分、70分、60分的,分别扣10%、20%、30%、40%、50%
(2)月考评1次不满50分给予警告,2次予以辞退。
(3)月考评1次扣100分者予以辞退。
6、奖励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1)爱岗敬业,协作精神强,工作表现突出的;
(2)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的;
(3)排除险情避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处置危害机关安全行为有功的;
(5)其他对机关、社会和人民群众做出突出贡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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