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基础教育阶段;
法律意识;
培养机制;
知识 工具 从20世纪80年代到现在,我们已经展开了六轮“普法” 教育,在基础教育阶段,普法内容集中呈现在小学的品德与 生活和初中的思想品德这两门课程中。学习的内容简单,包 括宪法、民法、刑法等多部法律。2016年5月,教育部办公 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后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从2016 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品德与生活”“思 想品德”的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由此,拉 开了真正意义上法制教育的帷幕。
一基础教育阶段培养法律意识的意义 “法律意识培养”作为核心话语,被放在“基础教育阶 段”这个特定时期,对于一个社会人的成长和法制社会的形 成而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的基础教育阶段专指义 务教育阶段,即小学和初中。这两个阶段作为人成长的基础阶段,是意识、思想、观念、信念扎根的初始阶段,也是定 型的主要阶段。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指出:“法治教育 要从娃娃抓起。”在基础教育阶段,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 培养,有助于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有利于树 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在一定意义上说,关系到依法治国 的走向,关系到依法治国的深度和持久性。在法治社会,法 律意识是支配人合法行为的中枢。正如俄国学者伊宁明确指 出:“人不可能没有法律意识,每一个意识到世界上除他之 外还有其他人存在的,都具有法律意识。人具有法律意识并 不取决于他是否知道这一点,也不取决于他是珍视还是漠视 这一点。人的整个生活,整个命运都形成于法律意识的参与 之中并在其主导之下。而且,对于人来讲,生活就意味着按 照法律意识去生活,在法律意识的功能和术语中生活,因为 法律意识永远是人类伟大而必要的生活方式之一。” 二基础教育阶段培养法律意识的途径 当前公民的法律意识,存在“知而不守”“重权利轻义 务”和“重犯罪预防轻公民主体意识”等失当现象。青少年 的法制教育也存在着“重应试轻实践”“重知识轻能力”“重 形式轻实质”等不良现象。要想改变这样的结果,需要从课 程内容重构、课程体例建设和课程活动展开三方面,立足课 程本身,把重心落在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上。1.课程内容重 构:聚焦核心理念主题法律意识可以理解为人们对法律和法 律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态度的统称,是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自然认同。强调在特定社会中形成的法律态度、法律情 感、法律习惯和法律信仰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根 据南京师范大学刘旺洪教授的阐释,法律意识的横向结构包 括法律知识、法律感情、法律评价、法律理想和法律信仰等 各要素。纵向结构则由法律心理、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形态 三个层次构成。纵向结构体现了法律意识逐渐定型化、稳定 化、理论化的过程。法律意识体系是一个从感性、直观、表 面、零散逐步走向理性、深入、全面、系统的动态过程。基 础教育阶段所涉及的内容应当包括法律知识、法律情感、法 律心理和初步的法律观念。主题的提炼和确立,能够有效地 整合相对零散的法律知识,变简单法律条文阅读为法律观念 的植根。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我们可以看到,基 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内容主要是基础性的行为规则和法 律常识,包括国家、国籍、公民的概念,家庭关系的法律认 识,消防安全知识,基本交通规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制定规则的程序,合同及合同的履行,消费 者权益保护,道路交通,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禁毒,食品 安全,常见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刑罚种类,司法制度,公共 事务的法律原则等内容。而这些内容分属不同的法律部门, 相互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只是零散的法律知识讲授, 对于学生而言,既不能理解掌握这些知识,也无法建立起相 应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情感。因此,需要从这些法律知识中去 提炼具有概括性和延展性的核心主题。因此,我们提炼出四大核心主题,分别是“权威”“正义”“责任”和“隐私”。
从表1可见,零散的法律知识经过提炼,形成四块相对独立 的内容,指向宪法的核心理念。而每块主题都有其延伸的具 体法律知识。“权威”“正义”“责任”“隐私”同时又代 表了四种法律态度,这样的内容选择和重构,由点至面,高 效整合。2.课程体系建设:拓展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基础 教育阶段而言,要注重课程体系设置的系统性。主要体现在 课程的纵向深度和横向广度的有机建构,从而呈现课程群样 态。(1)主题课程和子课程的纵向架构。以主题课程为架 构,形成“权威”“正义”“责任”和“隐私”四个子课程。
而每个子课程的展开,其具体内容安排也要呈现系统性。以 “权威”主题课程为例,可以分设四个子课程,每个子课程 设计相应课程内容:依据Piagetd的道德发展论,高段小学 生正进入自律道德期,从依据外在标准的他律期进入根据自 己内在标准的其思维判断。而依据Kohlbergde道德发展的三 期六段论,高段学生信守法律权威和重视社会秩序的取向。
为此,我们把“权威”这一主题课程放在小学高段进行学习。
从表2看出,分设的四个子课程指向12个单元的教学内容, 涵盖“是什么”“如何做”“为什么这么做”“结果是什么”, 每个单元内容的教学展开,教师可以根据大纲要求选择相应 的法律知识。这样就形成一个系统的具有连贯性的学习内容 体系。在实际的教学中,12个单元分12周进行,每周1~2课 时,选择学校开设的拓展性课程或者班会课进行教学实施。特别要注意的是,小学和初中阶段都应当分别设置这四个核 心主题课程,但是所选择的子课程内容会随学段的不同而有 所差异。如小学生学习的是班级权威和规则制定,到了初中 可以设置为社区权威和国家机关权威。这样,四个核心主题 的展开是不断反复而提升的,从而保证整个基础教育阶段的 课程展开是深入有序的,并且使学生习得完整的主题概念。
(2)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的横向补充。基础课程和拓展课 程均是学校层面的课程。从学校视角看平面课程结构,由“权 威”“正义”“责任”和“隐私”四大基础性主题课程组成。
每个基础性课程都延伸出基础性子课程和拓展性课程。从学 生视角看立体课程架构,课程应当在三个层面向上生长。最 底层是基础性课程;
第二层面的是立足多元发展的拓展性课 程,包括“生长课程”和“个性课程”,“生长课程”是让 学生尝试多种可能性的课程,“个性课程”是基于学生个体 需求的特色课程,服务于学生个性成长;
三级课程是构成树 状生长的课程通道。基础性课程就是四大主题课程,拓展性 课程以德育课程为载体予以实施。目前设置的拓展性课程有 “小小志愿者”“道德三字歌”和“安全小公民”。其中涉 及四大核心主题的具体内容有:权利与义务、班级小主人、 环保小卫士、走进社区、服务社会、交往规范、班级责任、 公共规则、被同学欺负怎么办、隐私三角形、河滩边的安全、 男女生交往和敬畏生命等。3.课程活动展开:训练法治行动 能力《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提出:“着重普及宪法常识,养成守法意识和行为习惯,让学生感知生活中的法、身边的 法,培育学生的国家观念、规则意识、诚信观念和遵纪守法 的行为习惯”。因此,法治理念是核心与灵魂,法治思维是 骨架,法治内容是血肉,三者缺一不可。学生法治教育不能 仅仅停留于法律知识的讲解灌输上,还应同时传递法治理念 和法治思维,融法治理念、思维、内容于一体。(1)议题 涵盖生活经验。在日常法治教育课程的开展中,需要选择大 量的教学案例帮助学生认识、理解、分析和省思。我们进行 法治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学生能够在生活中面对形形色色 的法律问题并学会分辨、学会思考、学会选择。同时,这个 年龄段的孩子,受认知水平的限制,无法面对法律范畴的案 例。所以,教学案例的选择必须以学生的经验为基础,涵盖 学校或社区等与主题相关的假设议题。例如,学习“判断规 则的好坏”,笔者在小学五年级展开的活动中,直接设计为 “如何制定班级公约”“如何评价班级公约的好与坏”。(2) 知识工具的传授和使用。法律意识的养成,重在知识工具的 传授和运用。所谓知识工具是一种思想工具,是研究问题和 制定策论的一系列思路和方法的集合。经由这些工具,不仅 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核心理念,还能通过由理念到操作 层面的分析与权衡,令学习者形成对问题理性而负责的态度, 在面对多重利益交叠的复杂的社会政治生活、决定我们态度 和行动方式的时候,超越情感,不是凭借主观感受,而是理 性、平和、有序地使用知识工具做出衡量和选择。(3)情境体验学习的省思内化。以Kolb体验学习圈为模式,强调情 境的体验学习。通过创设两难推理的问题情境,强化学生的 概念学习,经由省思内化理解的知识。在课程展开中,通过 小组合作、角色扮演等活动的演练,运用思考工具分析问题, 以对问题有深度的理解;
从各个层面探讨,培养批判的思维 角度和独立的思考习惯。只有这样,学生的法治教育才不会 仅仅停留于法律知识的讲解灌输上,而是同时训练法治思维, 在观察、讨论、省思、内化、实践的过程中,让学生有更深 的认识。
参考文献 [1]徐晓晴.法律意识的实质[M].北京:清华大学 出版社,2005 [2]刘旺洪.法律意识之结构分析[J].江苏社会科 学,2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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