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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知行合一”说对道德教育的启示意义|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启示

来源:人大 时间:2019-11-16 08:09:45 点击: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对道德教育的启示意义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对道德教育的启示意义 摘要: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思想是针对明朝中期社会风气败坏,道德 水准低下,特别是官员阶层贪污腐败,虚伪欺诈的情形而提出的,对当时不知而 妄行与空想而不行两种不良倾向对症下药。其宗旨是针对道德实践中先知后行、 知而不行的弊病而发的,其用意是在于强调道德的实践性。王阳明“知行合一” 在道德教育的意义有两点:首先是人人心存善念,其内涵为澄清道德意念与纯化 道德动机;
其次是人人践行善行,其内涵为以“道德认知”引导“道德实践”和以“道 德实践”扩充“道德认知”。

关键词:王阳明;
知行合一;
良知;
道德认知;
道德实践 中图分类号:B2482;
G4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615(2017) 01-0011-06 DOI:10.15958/j.cnki.jywhlt.2017.01.003 一、绪论 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面向二十一世纪研讨会”,特别指出, 道德、伦理、价值观的挑战会是21世纪人类面临的首要挑战。为迎接这个挑战, 世界各国纷纷研拟对策,从改革教育寻找出路。在美国,超过三十个州正大力推 动品格教育(charactereducation),品格教育主要包括道德教育、公民教育、人 格成长三大领域。英国从2002年开始,把公民教育(citizenshipeducation)放到 中学实施,目的是要促进学生心灵、道德以及社会及文化的发展。先进国家无不 强烈意识到“教育是无法逃避的道德事业”“品格教育是良好教育的最基本要素”。

因此,必须在教育中重新注入品格的陶冶与道德的启发,更重要的是为全世界失 落的青少年建立坚实的人格基础,突围日益艰辛的人生困局。

在这个道德频受污染的世界中,要维持学生的伦理观,道德的力量是 他们所最需要的。所幸,道德议题并未遭到全然的忽视。我们处在混乱的时代, 若想成功地帮助子女不但在思考上遵守道德,而且在行动时践履道德,为人父母 者需要的远比这些还多得多;
再者,除非孩子知道如何正确行事,否则他们的道 德发展便是有瑕疵的。我们都明白,品格真正的基准在于行动,而非仅及于思想 [1]19-20。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罗伯·柯尔斯(RobertColes)专门研究儿童及青少年道德发展指出,青少年很多的行为问题,导因于他们内在缺乏道德感的指引, 产生虚无的焦慮。他们需要可以相信的价值观,藉着这些价值观克制行动、怨恨、 绝望。今天的中国社会,很容易让学生变得虚无,因为价值观变得怎么样都可以, 他们失去是非、善恶、对错的中心标准。因此,学生在面临价值观认同与思辨时, 容易变得虚无。以初中高中的青少年学生为例,他们接受教育的重点应该放在 生命观和价值观的理清和重建,但是中国的中学教育却只有成绩和升学率,其他 的学习内涵被漠视了。

我们各级学校的道德教育,一向偏重他律训练及德目训诲说教;
而较 忽视自律行为陶冶与道德判断力之启发。如此的道德教育方式,使得我们的学生 在面对社会急遽变迁、价值混淆的时刻,是无法调适与应变的。只有切实自律的 道德教育,才有完整的道德人格。实施道德教育主要目标也在贯彻知行一致的自 律道德[2]1-2。今天我们审视道德教育,必须强调课程的多元整合,从体验着手, 落实在生活上,并培养道德实践能力。道德教育要超越认知的领域,不是只告诉 学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而是要培养学生批判思考和决策的能力,让学生对对 错做出评断,并参与道德的实践。

中国传统哲学具有两个很鲜明的特色,一个是注重辩证思维的优良传 统,另一个是注重实践的优良传统。在中国古代哲学家看来,认识世界和认识人 自己的目的,都在于指导人生实践。因此,对于认识和实践,或知与行的关系, 就成为他们所关注的重要哲学问题[3]110。

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提出是针对明朝中期社会风气败坏,特别是腐败 官员口是心非,言行二分,满口天理,实际上是把自己的人欲当作天理;
满口大 公,实际上是把个人的一己之私当成了公,要其他的“私”都来满足自己贪得无厌 的私欲[4]129。因此,提出“知行合一”的本意,在于纠正士人知识分子风气中最 坏的一面:虚伪欺诈。而提出“知行合一”的宗旨是针对道德实践中先知后行、知 而不行的弊病而发的,其用意在于强调道德的实践性。

关于道德教育的重要问题,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是否能相互配合?苏 格拉底(Socrates)基本上主张“知德合一说”,他认为有道德上的认知,必然就 有道德的实践。凡是能分辨善恶的智者,必定能行善而避恶[5]146-147。要把生 活的善与世界的善,把知与行统一起来,树立理性的奠基。真正的道德是理性的, 真正的知识也是理性的,而理性是普遍的,统一的,因此,美德与知识就是合一 的[6]42。王阳明提倡“知行合一”的学说,认为“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 是未知;
知与行不是两件事,而是一件事。”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与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知德合一”说颇多类似之处。德国哲学家康德(I.Kant)主张自律 性的道德,亦即在认知道德原理后,自己担任自己的道德立法者、实践者和裁判 者。如此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在我们身上才能没有冲突、没有矛盾[7]104-105。

二、王阳明知行合一说的理论内涵 为了安定国家社会秩序,挽救明朝的危机,王阳明抓住了“人心”对于 贯彻于“天理”的重要性。而出于对实践道德论证的需要而去探讨本体问题,他之 所以迫切要求把主观与客观合一,旨在说明:仁义礼智不只是客观的道德规范和 统治阶级对人们的制约,更是每个人发自内心的要求,是人心固有的天然本性 [8]221。

王阳明所谓“知”,指价值判断而言,即“知善知恶”之“良知”;
而所谓 “行”,指意念由发动至展开而成为行为之整个历程言。所谓“合一”,乃就发动处 讲,取“根源义”;
不是就效验处讲,因之不是取“完成意义”。[9]433王阳明提出“知 行合一”的宗旨是针对道德实践中先知后行、知而不行的弊病而发的,其用意是 在于强调道德的实践性。王阳明试图用知行本体的合一担保和促使人们切实践履, 实现知行工夫的合一。

(一)知行合一说的理论进展 王阳明在龙场悟道次年,始倡“知行合一”说。他认为朱子哲学的根本 问题在于“心”与“理”的分离,并导致“知”与“行”的分离。因此他讲“知行合一”, 正是对症下药,是针对程朱学派的流弊而提出来的切实可行的救治方法。

正德十四年(1519)王阳明平定了朱宸濠震惊朝野的叛乱,虽建立奇 功,不但没有得到嘉奖,反而招惹了武宗、宦官和朝中权臣的怨谤,遭遇到前所 未有的种种磨难。这种逆境使他充分认识到当时的政治危机的根源在于统治者的 道德沦丧和昏君的倒行逆施。王阳明历经“百死千难”而于正德十六年(1521)正 式提出“致良知”。从方法论上完成了“知行合一”的重行求实理论,突出了心理价 值;
继而提出“良知”,从本体论上完成“知行合一”的重主体轻权威的理论,突出 了自然人性的价值。[10]24 王阳明对“知行合一”意义的阐释,经历了一个“知行本体”到“致良知” 的发展过程。他认为,所谓“知行本体”是指知行的本来性质、本来意义和本源, 它们存在于知行的表象之后;
“知行本体”与人之本心紧密相连,人之本心内在指向的知行即是“知行本体”。对王阳明而言,“知行本体”即是“良知”,良知既是“知 的本体”,也是“行的本体”。而王阳明之所以用“知行本体”来论证知行合一,在 于它能够排除表象的意念干扰,真正进入良知的本体世界。王阳明认为,人之良 知流行而不为私欲隔断,就是“知行本体”的如实展现,就是“真知行”。[11]215 王阳明言“知行合一”,不只是在效验上说,也是从“心即理”及“致良 知”上建立与完成。是则,“理”皆发于本心良知,则“理不外心,吾心即理”(心 外无理),是以本心的活动(有所知)即有理的呈现(行之理)。譬如仁义即是 吾心之理,仁义既内在,故理亦必内在;
不可外心以求仁义,当然亦不可外心以 求理。因此,理由本心而发,即在本心之中。本心呈现时,理亦呈现。本心的知 是知非,即呈现具体行为的准则而对应之,知不是一以贯之的。故心对理的“知”, 行单单限于认知,而是实现“理”之存在的活动。

其次,“知行合一”也必须归到“致良知”于事事物物上讲。心理为一, 知行也合一。如果良知天理处的知行仍不合一,这是由于后天私欲隔断而始不合。

《传习录》里记载:或疑知行不合一,以知之匪艰二为问。先生曰:“良知原是 容易的,只是不能致那良知,便是知之匪艰,行之惟艰。”[12]120王阳明知行工 夫的关键,只在良知的“致”。能致,则自能由知善知恶,而好善恶恶,而为善去 恶;
如此,则知行自然通贯而为一。

(二)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 王阳明知行合一说建立在“心外无理”的前提下,他批评朱子在心外求 理,结果必然导致知行二分。所谓“知”,不是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而是心中固有 的道德认知。所谓“行”,就是实现心中固有的道德认知于外的实践活动,其中包 括意志、动机等意识活动的实践。[13]329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把道德实践的 主体性原则,发展到顶点,标志着“知行”范畴发展中的重要阶段。

王阳明倡言知行合一论,其宗旨在于反对空言,提倡力行。有如黄绾 所言:“知行合一”,亦本先民之言,盖知至至之,知终终之,只一事也。守仁发 此,欲人言行相顾,勿事空言以为学也。是守仁之学,弗诡于圣,弗畔于道,乃 孔门之正传也。[12]1326 在王阳明看来:“今若知得宗旨时,即说两个亦无妨,亦只是一个。

若不会宗旨,便说一个,亦济得甚事?只是说闲话。”[14]5在《答友人问》里, 王阳明说:若头脑处见得分明,见得原是一个头脑,则虽把知行分作两个说,毕竟将来做那一个工夫,则始或未便融会,终所谓百虑而一致矣。若头脑见得行分 明,原看作两个了,则虽把知行合作一个说,亦恐终未有凑泊处,况又分作两截 去做,则是从头至尾更没讨下落处也。[12]209 三、知行合一在道德教育上的启示 王阳明倡“知行合一”说是针对时弊而发的,正是要针砭当世的道德危 机,为“吃紧救弊”,就要破“心中贼”,心中一转念就是行,因此要不断克灭心中 的私欲恶念,这就是行,不能认为心中有贪欲之念但没有表现出来,没有付诸行 动就不是行,知是行之始,一念发动有不善即是行不善的开始,必须于此源头堵 塞,切实用功,为善去恶,便是行的工夫[4]129。而当时的道德危机无不表现为 知行脱节。

诚如王阳明所言:“所幸天理之在人心,终有所不可泯;
而良知之明 万古一日,则其闻吾拔本塞源之论必有恻然而悲,戚然而痛,憤然而起,沛然若 决江河而有所不可御者矣。”[12]55-57 关于“知行合一”之义,牟宗三先生有精辟的阐述:凡王阳明说“明觉” 皆是就本心之虚灵不昧而说。其直指当然就是良知本身,惟良知才可以说“明觉”。

……“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此明觉即移于“行”处说。

行是行动或活动。行动得明觉精察而不盲爽发狂即是知。“即是知”者明觉之知即 在行中也。此之谓知行合一。[14]219 王阳明的知行学说主要讨论的是人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关系问 题,能知善也能行善是道德教育的目的。王阳明说:“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 成。”[12]4因此,必须端正心念践履善行,并由践履善行以验证善念。

道德意义上的知行是紧密联系的,不可须臾分离。王阳明专从道德意 义上讲知行,几乎不讲认知论意义的知行。因此,王阳明论知行合一可谓达到高 峰。王阳明从道德意义上明确提出“知行合一”说,把道德意义的知行作为“知行 合一”说的“立言宗旨”,正是抓住了以往儒家一贯偏重道德意义的知行问题的探 讨和强调知行不可分离的思想核心[15]424。

综上所述,王阳明“知行合一”说在道德教育上的涵义可析论出:首先 是,人人心存善念,其内涵有:澄清道德意念与纯化道德动机。其次为,人人践 履善行。其内涵有:以“道德认知”引导“道德实践”和以“道德实践”扩充“道德认知”。以下分述之。

(一)人人心存善念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之“知”指的是良知,是体;
“行”指的是良知的 发用与实现,是用。从良知的自作主宰到良知呈显于道德行为,是体贯于用;
而 从久而久之道德践履的实地工夫,积善成德,臻于良知至善、无入而行自得之境, 就是由用以明体[16]130。因此,人人首先要明心中之理,诚心中之意,以存善 念去恶念。继之以道德之践履实现道德之知,以道德之知指引道德之行。

1.澄清道德意念 王阳明以“一念发动处”为善恶之几,所谓“防于未萌之先,而克于方 萌之际”[12]66为其工夫之着手处,亦为其精一之处。此“一念发动处”之工夫就是 王阳明说“知行合一”的立言宗旨。使心之所发,念念向善,念念纯于天理,从根 拔除,克治私心,是即“欲正其心者,先诚其心”使心诚于“心即理”所先验自明的 “天理”,即所谓“诚意”的工夫。因此,“知行合一”之教,就是“诚意之教”,其立 教之宗旨在将德教工夫,由道德行为之训练与实践,再推至道德意识的觉察与养 练。[17]55 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工夫落在诚意之上,只诚意就尽了《大学》工 夫。王阳明说: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发便是意,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 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
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
意在 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
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所 以某说无心外之理,无心外之物。中庸言不诚无物,大学明明德之功只是个诚意, 诚意之功只是个格物[12]6。

盖身心工夫须在心之所发上做,所以明明德之功只是个诚意。心之所 发,更着实的说,即是事物,如事君事亲、仁民爱物、视听言动皆是事物。心地 工夫即事上磨练,故谓诚意之功指是个格物[18]69。

“诚意”就是“知行合一”的本质工夫,心如道德直觉之知善恶,着实去 好善恶恶,即所谓“诚意”。透过“诚意”,诚“人心之好恶”,不违好恶之自然直觉, 就是“知行合一”的真几。王阳明以“知行合一”诠释“诚意”之教,他论“知行合一” 有两层意义,也就是“诚意”之教包涵两层工夫理论。知者,皆指“心知”,心之知 觉判断,并且偏重道德之知,即在“致良知”教中特别抒发的“良知”。行者,则可有二义,一者指“意念”或“意志”,另者指“行为”、“行动”。总之,“行”包括意念 的发动、意志的方向,乃至道德践履上的实际行为,即“行”包括意念、意志等心 理活动,乃至具体的道德行为[17]56-57。

这种强调知行合一的观点,在佛教禅宗也有这种看法,六祖慧能:学 道之人作意,莫言“先定发慧,先会发定”各别。作此见者,法有二相,口说善, 心不善,空有定慧,定慧不等;
心口俱善,内外一如,定慧即等。(《坛经·定 慧品》) 综上所言,可见王阳明“知行合一”之教,很富于行动性、践履性。儒 家之学,本来便是以实践为目的者,而王阳明此说,最能显示儒学的重实践之性 格。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之论证,虽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但其根本用心,是要从 念虑之微上用工夫,又求一念真知必贯彻下来,见诸行事。世人大抵以为一念之 发,未表现为行动,未算是行,是故轻忽放过,不要求心思念虑的纯粹、合理, 于是便不能有鞭辟入里的反省,不能痛切改过。故王阳明说一念发动处,便是行 了,于此不能不用心省察。又另一方面,世人大抵皆“知孝知弟”,知道什么是己 所应为,但常不能落实“做到孝弟”,于是便不能产生真实具体的道德行为,是故 王阳明说不行不足以为知,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就是良知必贯彻下来成为 道德的行动,才是知的完成。因此人若一旦有不正当的念头,便要禁止勿想,不 得放过;
若有一念良知呈现,便要马上扩充贯彻,付诸实行,不可等待。这两方 面的说法合起来,便是一套很切实周备的工夫理论,而且很警策,很有启发性。

故王阳明知行合一之说,是极有深义的说法[19]238。

2.纯化道德动机 王阳明主张在意念上用功,其目的就是在纯化动机。虽然人心具有天 理、良知,然而也只是“几希”的成分,因此,很容易受到外物的影响与环境的习 染,品格日趋堕落,意志萎靡消沉[20]134。而且,就道德判断的动机说而言, 恶的动机就代表恶的行为。

在道德意义上,“一念发动”显得特别重要。一念之发之所以能够好善 恶恶,首先不在于通过对外部规范道德认知,其重点在于就意念上用功。王阳明 在《传习录》里也说到:省察克治之功,则无时而可间,如去盗贼,须有个扫除 廓清之意。无事时,将好色、好货、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寻出来。定要拔去 病根,永不复起,方始为快。常如猫之捕鼠,一眼看着,一耳听着,才有一念萌 动,即与克去,斬钉截铁,不可姑容与他方便,不可窝藏,不可放他出路,方是真实用功,方能扫除廓清。[12]16 王阳明教导初学者做修养工夫,除了学习静坐和屏心静气外,就是做 “省察克治”的工夫。静坐是为了补学,使身心集中:“初学时,心猿意马,拴缚 行定,其所思虑多是人欲一边,故且教之静坐息思虑。”[12]16静坐也可以助人省 察内心,以去私欲,存天理。所以静坐的主要目标,在于完成道德性人格。

对于“一念之发”,王阳明更说到:问知行合一。先生曰:“此须识我 立言宗旨。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 便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 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须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

此便是我立言宗旨。”[12]96 (二)人人践履善行 王阳明所谓“知”,是指价值判断而言,就是“知善知恶”的“良知”;
而 所谓“行”,是指意念由发动至展开而成为行为之整个历程言。所谓“合一”,乃就 发动处讲,是取“根源意义”;
不是就效验处讲,所以不是取“完成意义”[9]433。

由行求知与化知为行的统一,从另一侧面展开了知行合一的论题。王 阳明在解释“知之”与“知至”时,对此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易》曰:知至至之。

知至者,知也;
至之者,致知也;
此知行合之所以合一也。若后世致知之说,止 说得一知字,不曾说得致字,此知行所以二也。

所谓“致知”,是就推行而言。知至,即对良知的自觉意识,致知意义 上的至之,则是良知的推行。在这里,知行的合一具体表现为良知的体认于内与 良知的推行于外之统一,而这种统一的基础则是践行。在践行过程中体认良知, 是领悟于内;
在践行中推行推行良知,则是作用于外[21]221-222。王阳明教人把 良知本体和修养工夫融为一体,即本体即工夫。认为人们的道德行为是“知”的体 现,在良知本体和道德修养工夫上无“知”和“行”的分别[22]507-508。

道德重实践,唯有笃实践履德行才是道德教育的目的。王阳明主张先 在意念上用功,去恶存善,由内而外将道德行为具体实践。

1以“道德认知”引导“道德实践”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主要是关联着道德自觉与道德实践而言的,它不是认识论的问题,而是道德修养的问题。“知”是良知,是“知善知恶”的价值判断;

“行”是包括“一念发动处到具体行为”。“如好好色,如恶恶臭”的例子,说明了见 好色闻恶臭时的价值判断(知),与好好色恶恶臭的意念取舍(行)同时并起, 所以说是“知行合一”。当“知”不被隔断,遇事自会知所取舍,发为各种合乎良知 天理的实践行为(行)[23]90-91。

王阳明主张在事上磨练,笃实践履。也就是,不仅是坐而言(论道), 更应起而行(践履)。他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12]4 王阳明讲学重视实践工夫,虽然他强调格心中之物,诚心中之意,也提倡静坐澄 心复得良知。然而,接下来的工夫,就是将所体悟的道德之知,在日常生活中实 践出来,这样才是真学问,才不是冥思妄想,悬空不着边际。所以,王阳明“知 行合一”说的重点摆在“行是知的工夫”与“行是知之成”。理由很简单,因为真知 行经实际经验是难以获得的[24]232;
[25]78王阳明说:“欲致其良知,亦岂影响 恍惚而悬空无实之谓乎?是必实有其事矣。”[12]972在道德之知方面,我们可以 说,求知是目的,但也不能行以力行为手段;
道德之行也应以道德之知作为指引, 因此“行不离知”“知不离行”。

2以“道德实践”扩充“道德认知” 当王阳明把知与行的关系,置于致良知说的逻辑中,成为致良知说的 一个环节时,致良知说的关键,就放在“致”的道德践履的工夫上。因而把知行关 系的落脚点,由过去知的本体,移置于行的道德践履的基础上,强调知了还是要 行。例如:只有亲身对父母温清奉养,方有孝亲之知。实际上是强调只有行才算 是知,不行即不知。“行”既是指道德上践行良知,又是指在道德践行的工夫中, 体见良知。王阳明说:“随事随物,精察此心之天理,以致其本然之良知。”[12]47 从天地万物,从“事上”去做格致的工夫,即有良知之体,亦即由工夫见本体。王 阳明认为,有了行的工夫,就有了道德实践,则良知的本体显现,就成为一种具 体的,可以把握,可以言喻的良知之体。王阳明如此由知转到行,由本体转到工 夫的知行合一,意味着致良知的归结点,是在于道德实践的工夫[26]312-315。

“致良知”必须实有其事,以良知为主脑去落实行动事为之功,随时在 诸事上致良知。也就是说,一个人必先知善而行善,知恶而去恶,这样,遇事先 经过是非善恶的道德判断,然后才表现具体的道德行为。从道德教育的实践意义 而言,王阳明强调:“所谓人虽良知,而己所独知者,此正是吾心良知处。然知 得善,却不依这个良知便做去,知得不善,却行依这个良知便不去做,则这个良 知便遮蔽了,是不能致知也。”[12]119为学之旨,除了廓清心中的杂念之外,最重要的是實践,除了自身的 格心中之物外,还要致其知。知行合一地推广到家庭、邻里、学校、社会、国家。

使人人皆具有基本的道德涵养,以促进社会群体生活的和谐[25]80。

王阳明强调“行”对“知”的扩充与澄明的作用。他在晚年时常说:“随 时就事上致其良知”[12]83“集义亦只是致良知”[12]73,所重视的就是“行”的作用。

依良知行、依良知去做,也可以反过来说是行良知,实行良知,实现良知。当人 在实现良知时,良知也得到扩充。致良知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的一生都是在致 良知。致良知包含实行和扩充义:实行时即是扩充,扩充必在于实行;
实行良知 也就是把良知扩充到底。

可见,王阳明“知行合一”的宗旨之一就在于克治一念发动处的行善, 其目的与“正心”“诚意”并无两样,都在于“有以复其本体。”[12]243王阳明的理论 体系中,“证体”——“自悟性体”“廓清心体”或“认得仁体”此是最终的归趋,“行” 的根本仍在于“(良)知(本)体”,“事上磨练”最后也是要证成“良知本体”[23]96-97。

道德教育的本质重在实践,即使是道德认知的教学,也是为了强化道 德实践的意志,以澄清道德意志、纯化道德动机。而且以善的意志与动机指引善 的行为,而善的行为是善的意志与动机的必然表现[25]96。在实施道德教育时, 学校的师长和父母应尽力营造一个道德生活空间,适度调整道德标淮和道德生活 内容,可能设计并提供学生有练习道德实践的机会[27]102。因此,父母应以身 作则,扮演学生最初的道德教师,并把家庭型塑成拥有良好道德氛围的优质环境。

而学校的师长应重视身教,作为学生学习的榜样。学校更应重视潜在课程,并设 计有利良好品格学习的情境,重视道德认知的教导,也能提供学生道德实践的机 会。

作者:崔雪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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