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轨合一”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背景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根据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需要,培养专业能力较 强、职业素养过硬、能够在实际工作发挥创造性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 置的。2009年以来,我国大力发展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并逐年扩大招 生规模。2012年,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 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6号),明确了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作为全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工作的重点。
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 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针对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 究生培养要求和临床医生职业特点,全面改革考试内容,促进科学选才。同年,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 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以下简称指导性培养方案),明确 了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要求等十一条指导性意见。
自2015年起,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 需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达到培养单位学位授予要 求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硕 士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即“四证合一”,实现了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的重 大突破与创新,实现了研究生学历与能力协同发展。
二、“双轨合一”研究生教育的实践 1.招生和资助政策改革与实践。我校于2014年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2015年首次招收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往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录标准偏低,除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可申报外,临床医学成人本科和高职高专 毕业,甚至非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也可申报。我校于2014年9月确定的首届临 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包括了本科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在录取结束后(2015年6月)国家公布了《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 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要求,纳入规培 范围的应为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因此当年已录取的1 名同等学力考生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6月发布的《关于对2015年录取的不符合 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学历要求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 工作处理意见的通知》转为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培养,毕业时仅能获得 毕业证和学位证。今年,经过严格审核报名条件,2016级全部考生均为临床医学 本科毕业生,且获得学士学位,目前已顺利通过规培注册,毕业时将有条件达到 “四证合一”。为保证参加规培的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避免与单纯规培的医 师同工不同酬问题,研究生在享受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待遇同时,学校将国家助学 金金额由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 [2013]19号)中规定的每生每月600元提高到每生每月1200元,学校还鼓励研究生 参与科研创新和各级各类活动、评比,设置相应奖项进行资助,保证了研究生的 基本生活支出。
2.培养方式与考核标准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 统一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系统注册,并安排在国家级或国家级协同规培基 地进行规培。按照教育部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并轨研究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需完成至少33个月的临床轮转,因此我校研究生新生于每年8月初提前报到, 集中在暑假期间安排为期5周的理论授课时间,课程包括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的 公共必修课与专业基础课,之后研究生转到相应二级学科所在规培基地进入临床 轮转,专业课与住院医师的理论课程相统一,由规培基地统一开设,选修课与临 床技能考核内容相结合同步开设与考核,研究生需填写《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手册》。研究生的临床培训细则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规范化 培训医师同时参加科室和基地的相关考核,考核通过后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合格证书,培养期满方可获得学位证书。研究生需在第二学年内通过执业医师资 格考试,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培养期满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3.加强管理体制,完善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建立逐级负责,权责明晰 的三级管理体系。完善“研究生院-临床学院科教科-学科培养点”三级职能管理体 系,明确体系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关系。学校研究生院发挥统筹领导作用,负责宏 观政策制定和指导;科教科负责在本单位轮转学生规培过程中的教育管理;学科培 养点落实培养和教育管理各环节工作,理顺轮转安排、运行和考核等事项。“双 轨合一”模式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不同于单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必须 坚持一定的学术标准,保留对4.完善质量保障,建立分流机制。学校加强了研究生培养过程监管, 包括研究生公共课程授课和考试环节管理、对公共课程和任课教师评价管理、专 业课和专业外语管理、导师及导师组管理、临床轮转和技能考试管理、学位论文 的开题、中期考核与答辩环节的管理等。学校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和教学秩序, 对不适宜继续按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学生,按照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 求采取合理分流机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住院医师规范 化培训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批准,可申请延期培养一年;第二学年内 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可申请转为学术学位研究生继续学习,但应按照学 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学习和论文答辩;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 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准予毕业。毕业后3年内取得《住 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向学校申请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展望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双轨合一”培养模式的全面推进是全 国临床医学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构建“5+3”为主体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 有利于提高学生理论素质、人文素质、实践创新能力和科研协作能力,有利于培 养单位实现培养高层次医学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有利于国家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 康发展。
作者:韩莹 来源:中国校外教育(下旬) 2016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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