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通识教育,学分制 随着社会需求的发展和教育制度的变革,通识教育 以及被国内外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接受并逐渐尝试,国内 外学者对通识教育目的的表述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理论目的, 即为学生学习其他课程打基础,并增强学生的人文素养、科 学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是实践目的,即为学生毕业 后进入社会工作与生存做准备;
三是上述二者的结合,即理 想性目的,为培养“完人”做准备。通识教育必然带来高校 教学管理制度上的变化。
一. 选课制。
选课制是学分制的产物,它为通识教育的良好开展提供 了前提,也是通识教育的重要补充。选课制使得学生在通识 课程体系中选择自己真正感兴趣的类别与课程,实现了学生 的能动性和课程选择的差异性;
同时,由于学分的制约,通 识教育课程成为学生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类课程。实施 通识教育后,由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变化导致教学计划发生大 幅度调整,学生的选课制度更能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结构更加优化,课程平台按照先修后续、 先通后专的逻辑要求,构建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环节衔接 的“层级递进式”的课程平台。我校实施通识教育起,将课 程设置为三个平台:通识教育平台,学科教育平台,专业教 育平台。通识教育平台旨在扩展学生知识结构和培养学生综 合素质,为夯实专业基础创造条件,因此,通识教育课程的 设置注重课程设计的公共性、贯通性和综合性。通识教育平 台由三组模块构成:(1)素质教育(社会科学、人文学科、 公共艺术、自然科学、应用技术),(2)思想政治教育, (3)专项教育,这些内容大部分安排在第一学年完成。素 质教育课程划分为五个模块:社会科学、人文学科、公共艺 术、自然科学、应用技术,学生选修课程需覆盖五个模块, 每个模块选修课程不超过三门,选课应本着学生自愿与学院 指导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学科教育平台旨在培养学生的学识 素养和拓展学生的学术视野,因此,学科教育平台的课程设 置应注重课程设计的基础性、系统性和学术性,学科教育平 台由两组模块构成,即学科通选课程和学科核心课程;
专业 教育平台重在培养学生的专业基础和提升专业能力,因此, 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应注重规范严谨、精炼优质、突出特色, 专业教育平台由专业主干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组成。
二.大门类招生或入学后重新选择专业。
大门类招生是一种招生方式,更是一种新型人才培养模 式的探索。按学科大类招生是指高校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通常是同院系)的专业合并,按一个专业大类招生。考生 填报志愿时,直接填报该大类名称即可。学生被高校录取后, 首先需要学习一段时间(一般为1—2年)的基础课程,然后 根据学生志愿、学习情况、高考成绩等情况具体确认专业后, 再进入专业领域的学习。时至今日,“按大类招生”已经成 为各校重要的招生录取方式。据粗略统计,在100多所“211 工程”院校中,已有近一半的高校实行了“大类招生”,其 主要的模式有三种:一是高校整合专业设定学科大类,二是 高校以基地班或实验班的形式招生,三是不分专业,统一入 学接受通识教育。
高校有关人士认为,按学科大类招生,对学校、学生乃 至用人单位都有好处。按大类招生后,招生专业相对减少, 某一大类在某省招生人数增加,考生填报志愿时更容易,可 以缓解考生填报志愿的盲目性,入学后考生还有再次选择专 业的空间。此外,很多高校推出了“加强基础,拓宽口径” 的培养方针,按大类招收的学生前期学习通识课程后,对相 关专业会有更深入和细致的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专业 方向继续学习时更科学、更合理。这样有利于学生成才,而 且学生就业选择余地更大,也符合人才市场的需求。
由于招生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高校管理制度也需要进 行相应的调整。如以什么标准去划分学生的专业、各个专业 的录取人数、转专业考试的形式、而学生工作人员面对大类 学生会重新划分专业的状况,如何延续原有管理模式的同时探索新的管理方式也是他们致力寻求解决的问题。
笔者所在学校是这样规定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修完所在 专业第一学年的教学计划,按所修课程总平均学分值排序, 排序在本专业前5%之列;
完成学校通识教育方案中规定的素 质教育五个类别的16学分的课程;
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符合 学校规定的学生,需自行学习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指定的相 关课程,(教材及参考书目由学院确定)参加由学校统一组 织的考试。具备重新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 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经学校教 务处审核符合重新选择专业资格的学生,应遵循学校及申请 转入学院指定的考试程序。考试可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 方式,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以及特长表现。
三.其他弹性管理制度。
1.弹性学制。以教育部颁布的各专业目录中所规定的基 本学制为参照,允许学生在一定年限内完成四年制教学计划 所规定的学习任务,提前或推迟毕业(毕业时学制均以4年 计)并在申请学位、报考研究生和就业等方面与按规定学制 毕业的学生享有同等权利。
2.学分绩点制。平均学分绩点(General Point Average, 即GPA)是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量与质的计算 单位,其计算方法是将学习成绩按分数高低等级折算成绩点, 再将学生修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重修的课程)的课程绩点 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将累积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资格认定、学位评定、评优(优秀学生、奖 学金等)、申请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的依据。
3.辅修制和第二学位制。辅修制是一种为适应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宽学生专业口径,培养复合型人才 的教学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辅修制有辅修专业或辅 修第二学位两种形式,其具体操作方法是:学有余力的学生 在完成主修专业后,可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选修其他专业的 课程,从而实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4.考试方式。通识教育课程有别于传统学分制下为拓展 学生知识面而开设的文化素质选修课,前者属于通识教育背 景下教学计划中必选课范畴,后者属于传统学分制背景下教 学计划中任选课范畴,二者有本质的区别。由于课程属性不 同,二者的考试形式也应区别对待,文化素质选修课通常采 用做论文、交作品、课堂讨论、开卷考试等的考试形式;
而 对于通识教育环节的课程,为使学生真正掌握通识教育的内 容,避免通识课程的开设流于形式,在日常考察和期末考试 中,学校应积极思考通识课程的考试形式,如出勤的分数、 平时作业的分数、课堂表现的分数、期中考试的分数、分组 讨论的分数、期末考试的分数等所占最终成绩的比重,也应 思考是否将学分制衍生出的补考制、重修制带入通识教育的 模式。在学分制下,学生如某一门课程不及格要参加开学初 组织的补考考试,也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重修某门课程,直 至成绩达到及格从而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如想达到理想的学分绩点或加权平均分,更注重每一次考试的成绩。
5.学分互认。分互认制,学校可以和层次相同、专业相 近的国内外院校建立学分互认制。
6.免修、免听制。经个人申请,学校教务处批准,有学习 能力的学生可在开学初申请当学期某些课程免修,并由学校 对其进行考核,成绩达到要求方可免修该门学科课程,并将 免修考试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最终成绩,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通常政治理论课和有实践环节的课程不允许免修;
免听制是 指学生在有能力情况下,可以部分或全部自学某课程内容, 并正常参加期末考试,免听某门课程须在该课程开课一周内 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面试,认定其有自学能力并经院系主 管领导批准后,可以部分或全部免听该课程内容,但仍需完 成该课程规定的部分学习任务,如作业、实验等,方可参加 该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学分。免听课程出现考 试不及格,须补考或重修。免修、免听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通常每学期以2门为上限。
7.住宿制度。实施通识教育后,学校将不同专业的学生 安排在同一寝室一起学习、生活,他们具有不同的专业基础、 不同的兴趣爱好、不同的特长,形成多元、分享的学习和生 活空间,以避免专业的狭隘与单调;
也有部分学校以导师制 为基础,使教师与学生一起居住,以丰富学生经验、促成师 生互动,通过与教师共同讨论、交流、切磋, 实施通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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