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教育局党委《关于在学校党组织换届中试行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华教委发[号)相关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通过
“公推直选”,进一步扩大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群众基础,提高群众的信任度和认同感,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党员意志,同时提高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
二、组织机构
1.“公推直选”指导小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学校“公推直选”工作的指导和组织领导。
2.“公推直选”工作小组
组长:
组员:
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向教育局党委报告情况,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工作。
三、人员设置
华蓥市高兴小学党支部设支部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
四、方法步骤
“公推直选”工作按以下六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1月1日)
党支部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交学校党员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召开教职工会议和广播、标语宣传等方式,组织教职工学习相关的党内选举条例、宣传“公推直选”的目的意义、程序办法,宣传学校党支部成员的任职条件等,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实施“公推直选”的重要性,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参与,选好配强学校党支部领导班子。
2.组织推荐阶段(11月1日-11月3日)
被推荐对象的范围为全校符合条件的党员,一般应推荐在职在岗党员。可采取教职工会议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推荐、群众联名推荐、党员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产生学校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初提候选人。支部书记和委员推荐人选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所在支部的、2年以上党龄的正式党员。以会议无记名推荐的,参加推荐的群众和党员应不少于总人数的60%。推荐结束后,要当场开箱计票。根据推荐得票数,按正式候选人数的120%-150%确定出初提候选人(支部书记的初提候选人不少于3名)。推荐出的人数不足正式候选人的120%的,可采取会议推荐,以无记名方式推荐候选人,补足120%。推荐结果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查。
3.资格审查阶段(11月3日-11月4日)
市教育局党委对学校党支部上报的初提候选人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是正式党员、是否有被选举权、是否符合任职条件、本人是否愿意担任学校党支部成员等事项。如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或自己不愿意担任学校党支部成员的,可从群众推荐的人选中按得票数顺延上报。
4.公示阶段(11月5日-11月9日)
将资格审查后符合任职条件的初提候选人的基本情况通过校务公开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向广大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学校党支部和局党委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即为初提候选人。
5.正式候选人确定阶段(11月10日-11月15日)
学校组织召开党员和教职工会议,由公示期满符合任职条件的初提候选人在党员和教职工会议上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全体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支部书记、委员初提候选人投信任票。参加会议的党员数应超过党员总数的五分之四,教职工代表数至少应过半,方能进行投票。每位参会人员按正式候选人数等额投信任票。监票员从不是初提候选人的参会人员中产生,计票员在工作人员或不是初提候选人的参会人员中指定。
按得票多少确定2名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差额1-2名确定支部委员正式候选人。支部书记、委员正式候选人的得票必须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若超过半数的支部书记初提候选人多于正式候选人数的,按得票多少由高到低确定;若超过半数的支部书记初提候选人少于正式候选人,则对未超过半数的初提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等额补足;若出现得票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则对得票相等的初提候选人再次进行投票。信任投票落选的支部书记初提候选人直接作为委员候选人,参加选举,产生委员正式候选人。落选的支部书记正式候选人直接作为委员正式候选人,参加委员的正式选举。
6.正式选举阶段(11月10日-11月15日)
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信任投票,产生正式候选人后,庚即召开党员大会,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直接选举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若出现不能确定当选人,按投信任票的办法,重新投票选举。选举结果报市教育局党委审批。审批确认后,选举出的支部书记要与市教育局党委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
五、工作要求
严密组织:学校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党委和相关学校党组织共同负责。学校要把这次“公推直选”当作推进学校民主进程,凝聚人心的一次机会,大力宣传,发动党员和教职工积极参与。要认真研究制订“公推直选”具体方案,方案要有针对性、可行性和操作性。要严格按局党委和指导组的要求和制订的选举办法,把相关工作抓实抓好。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自觉吸收群众参与,真正把推荐权、选举权、监督权交给党员和群众。
严格纪律:学校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既要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积极支持选举,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本人又要以坦荡的襟怀,公开公平参与竞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任何人贿选、拉票、恶意干扰甚至破坏选举以及阻碍他人正常行使推荐权、选举权等,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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