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坚持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前提下,适应经济全球化新趋势,必须 要看到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全球法治化。在这种背景下,我国各级政府及社会各 界增强了对国际法学专业人才的深层次需求,这就对高等教育培养具有国际视野、 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法学人才提出了更高的紧迫要求。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国 际法作为我国高校法学专业中唯一一门最具有国际性特点的学科,开展好双语教 学,培育高素质法学人才就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双语教学的基本定位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一般来讲,双语教学是指通过引进国外最新的 专业教学内容,借鉴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方式,使学生能够利用英语语言、 文化,掌握专业知识,熟悉英语思维、求知、交流的习惯,即达到学会“用英语 表达”和“用英语学习”,的教学模式。但国际法的双语教学目标不仅限于此,更 重要的是要达到“用英语进行法律实践”的目的,其实践性要求更强。在国际法的 双语教学实践中,要特别注意其与“法律英语”教学、“专业外语”教学的区别。双 语教学不是强化语言能力的外语教学,也不是中外语言翻译教学,更非牺牲母语 的外语教学,是在系统学习专业知识的过程中不断地让学生接触英语,是从听说 读写四方面培养国际交流人才而努力,是偏重于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而不是研究 能力。
因此,国际法的双语教学要达到以下教学目标:通过内容国际化的双 语课程教学,使学生能较全面地掌握先进的国际法理论体系,了解当今国际法实 践的最新动态,突出国际法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基本实务,为学生今后从事相关 工作奠定坚实的专业基础和英文功底。
(二)教学内容的定位。国际法是“动态法”,它随着国际关系的变化而 不断地变化和发展。国际关系的发展使得传统国际法中许多规则发生了变化,因 此,在教学中要力求做到:首先,密切关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的新发展,授课内容充分反映现代国际社会中国际法规则的最新变化,充分吸收国际法学界的最新 研究成果与观点,如:国际刑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道法以及国家豁免等问题。
其次,讲授内容和范围方面有重点、有要点,不追求面面俱到,不局限于某一本 固定教材。国际法的法律问题往往因各自的目的和立场的差异而变得纷繁复杂, 授课中不必详细讲授国际法的所有问题,要有所侧重,在内容和范围上有所取舍 方,重点选取那些对于理解当代国际法的基本规则起重要作用的事件。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定位。教学过程中要积极运用启发式、参与式 教学法,启迪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双语教学 效果。一方面,主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大量使用英语课堂用语,通过一些承上启 下的标志性话语,将讲课的各个部分串连起来,提醒学生各内容之间的衔接和过 渡。另一方面,充分注重通过案例来解析国际法原理和规则。法学的学习,需要 现实生活实践的支撑。毕竟作为规则体系,只有与实际生活需要相联系,落实到 法律规制对象的具体行为中,才能达到对公平、正义和秩序目标的追求,国际法 学也不例外。
二、双语教学的组织实施 (一)课程设置。在双语教学资源不足的背景下,国际法学科的3门课 程中,应当优先考虑国际经济法的双语教学。原因有二:其一,是我国国际经济 活动日益活跃与深入开展的现实需要;其二,国际经济法具有很强的国际共通性, 构成其法律渊源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被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可,且多以英文文 本发布,提供了丰富的双语教学素材,这是国际经济法开展双语教学的优势条件。
鉴于学生的意愿关涉国际法学科双语教学的效果,应当赋予学生选择是否参加双 语课程的权利,国际法学科双语课程可设置为专业选修课。至于课时,应依国际 法学科3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而定,但在同等教学量的情况下,较之纯中文授课, 应适当增加双语教学课程的课时。
(二)教学环节。在语言使用上,国际法双语课程授课应当尽量多地使 用英语,当然也要考虑授课对象的英语水平,在各个教学环节灵活运用授课语 言:在解释概念时,如果多数学生领会不透,要适当地用中文讲解,以确保学生 正确完整地理解授课内容;上课持续时间较长,学生呈现疲态,反应速度变慢时, 也可用中文讲解。但是,从总量来看,英语授课至少应达50%以上。在讲授环节 上,除了传统的案例研究、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式,在国际法双语课程案例教 学中,应探索形式更为多样的实践教学环节。(三)考核评价。国际法双语课程考核评价仍然以闭卷考核为主。既可 以采用全英文试卷,也可以采用一半中文、一半英文的双语试卷,要侧重于对同 一概念的双语理解能力考核,加强对规范性法律文书的双语考核。还要突破传统 的期末闭卷考试方式,探索形式多样的、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双语教 学效果的考核方式,包括开卷考试、加大对学生平时课堂表现和课后学习的评价 比重等。
三、双语教学常态化的探索 (一)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就双语教学而言,双语教师的外语水平和学 科水平一样重要。因此,在选拔双语教师时,首先要考虑他们的外语水平,尤其 是口语表达能力。当然具有留学背景的专业教师是最佳人选,其次是高学历的专 业教师。他们大都通过了外语等级考试,一般都具备阅读原文参考书和专业文献 的能力。对于要长期从事双语教学而没有留学背景的教师,要对他们进行至少一 年的外语培训,主要是提高他们的听说能力。要开展教学法活动和双语教学竞赛 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进行教学经验总结与交流,调动教师双语教学的积极性。同 时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双语教学的激励机制,建立双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双语教 师进行严格的考核,实行优胜劣汰。
(二)完善符合教学需要的教材。目前,国际法双语课程的教材来源有 两个:一是英文原版教材,二是任课教师根据国内中文教材篇章结构,参考英文 教材和材料编写的教材。英文原版教材大都体现英美法系的特征,与我国的法律 体系特点和法学教育方式差异较大,与我国的实际教学内容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 选用英文原版教材面临着如何合理地本土化的问题,因此引进原版教材只是权宜 之计,这需要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采用科学教学方法并拓展网络课堂。广泛利用互联网络开展网络 课堂,也是未来双语教学发展的趋势。网络课堂不仅可以作为课程介绍、教学大 纲、教学计划、案例库以及部分电子课件与教案等课程资料的存储共享平台,可 以实施远程视频教学,而且可以添加相关网站(如联合国网站、国际法院网站等) 的链接和辅助阅读资料,开通互动平台、在线答疑系统,增加练习题库、授课录 像等,都将有效促进双语教学的效果。
作者:徐世慧 来源:金田 2015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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