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的核心问题就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制定,同时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也是行政法研究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范畴。在1982年宪法颁布之后国内的一 些学者就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展开了研究,但是由于标准存在差异,因此各方学 者在具体如何构建行政法基本原则上存在一定争议,学者之间对行政法基本原则 的不同看法使得行政法得到了一定的关注,并且推动了行政法的发展,但是行政 法基本原则的制定应该持有怎样的标准这个问题一直有待解决。文章通过对制定 行政法基本原则与策略所应该遵循的标准和原则,从而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与管理策略提出建议。
一、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制定所遵循的标准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具体特征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概括性、指导性和稳定性的原则。第一,概括 性。行政法因其自身是对行政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赖以生存,集中表了行政法的 价值诉求,因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第二,指导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仅对整 个立法行为有着指导和调整作用,而且也指导与调整整个行政执法的执行力,因 此行政法的原则的制定必须坚持指导性原则。第三,稳定性。行政法的原则的制 定要遵循连贯性与一致性,因此行政法同时也是法律的体现,而法律的稳定性主 要是通过法律原则的稳定性得以实现。
(二)行政法原则应具有法律属性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具备法律属性,主要是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 法律原则相比其他的道德原则、政治原则更加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基于此行政法 也必须具有国家的强制性原则。二是行政法和行政管理原则是不同的,它不是具 体的行为规范,因此行政法原则的制定必须坚持基本法律原则。另外,行政法是 为行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供解决思路与方法,而行政管理是解决行政管理中遇到的科学性的问题,两者是不能混淆的。
(三)熟知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一种基础性原则,它对其他的具体规则具有指引 性和指导性,同时体现着行政法规的基本精神。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行政法领域 中是最基本的、第一层次的行为准则,它对其他的准则有着一定的统帅作用。
我国的行政法是分散于众多法律文件中的行政法规的组成,因此相对 于其他的法律来说容易发生变动,如何才能确保行政法规的稳定、协调性,那就 需要保证行政法的稳定性,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司法机关在具体执行中是按照行政 法规范来操作,这就造成在具体执行中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作为一种法律体 系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稳定性、统一、协调性。
(四)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之确立的实质标准 现代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就是确立一个符合实际情况的标准,而非照搬 发达国家先进理论,只有结合国家实际情况制定的行政法及法律法规才是科学、 适用的。如何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家发展实际的实质性的标准,在制定之前就 要对现代行政法基本原则作出一定的判断,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明确行政法的目的:
在制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前首先要理解行政法的目的。结合我国学 者的观点,行政法的目的内涵主要有两种观点:平衡论和控权论。结合其他国家 在行政法的观点,例如英国行政法认为,行政法的最初的目的就是要保证政府权 力在法律范围内执行,并且要对政府滥用权力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以此保护公 民的权利,因此在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就是遵循合理性原则、公正原则、越权 无效原则;相比英国坚持的三项基本原则,因为法国是在“三权分立”平衡理论的 影响之下,法国在制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所坚持的是行政均衡和行政法制原则。
从英国、法国在制定行政法基本原则时都是受国家实际情况的影响,因此我国在 构建与制定自己的行政法时首先要明确我国制定行政法的目的,只有明确了制定 行政法的目的才能更好的确立我国在执行行政法的具体标准。
2.明确行政法的根本价值: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制定要体现行政法根本价值的原则。行政法作为法律部门之一应该遵循现代法律所追求的基本价值,虽然行政法在具体执行中有 着一定的有别于其他法律的制度内容,但是根本价值与其他法律别无二样,行政 法基本原则的制定也必须遵循秩序、自由、平等、效益等原则。“法律的其他价 值目标必须统一于正义这个目标中,只有正义这个目标充分实现了,其他目标才 有可能真正实现,才具有合理性,而不至于为一种祸害。”由此可见,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是作为法律价值的重要载体,只有这个载体体现出正义的价值才能真正 的实现行政法的作用,因此,在构建与确立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时必须将正义原则 作为行政法的根本。
二、如何制定行政法的管理策略 自 1949 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社会功能就在不断的发展 中,从行政法初创阶段的管理到发展阶段的控权和深化阶段的权利保障的历程。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政法及行政管理正处在新的历史阶段,行政 法在其社会功能及管理策略上也应该不断的发展和演变,首先我们需认清并遵守 行政法在我国社会功能的演进规律;同时意识到行政法社会功能演进过程的动态 和必然发展性。行政法的社会功能即行政法的社会作用,其社会功能在社会管理、 权力控制、权利保障等方面表现为不断演进的轨迹。在不同的社会历史阶段和时 期,因行政法目的不同,其社会功能呈现出动态的演进趋势,如何利用行政法的 演变规律更好的服务现代社会的发展是学者一直研究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 加深行政法及在以行政法的视角来认知社会管理才能更好的提出行政法的管理 策略,同时提高并完善我国的行政管理。
(一)加深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宏观背景的认识 如何在行政视角下制定如何社会管理创新的策略,在制定管理策略之 前首先要加深对社会管理创新背景的认识。在对宏观背景认识清楚之后才能推动 社会管理的创新。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我国社会管理创新背景的主要因素:首先 是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虽然行政法的社会功能在市场经济改革 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目前在我国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以及政资分开等实际情况 下,国家提倡进一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其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改革 带动我国逐渐改善了从动员国家和社会资源到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的客观性条件, 同时我国还出台了一些“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因此,在这种大背景之下,人们应该更多的从政府组织的角度来考虑应该从哪些 方面入手具体操作该怎么做社会组织是什么、社会组织有哪些作用如果对于这些 问题认识不清楚、不透彻就会引发更大的争议,这就不利于政府从传统型向现代社会管理方向转变。此外,我国的政府的公共管理模式也正从传统的政府一元化 管理走向多元化管理,从单纯的管理、维持秩序到服务型政府。
(二)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吻合的法治理念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慢慢发生着变化,因此国家需要 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社会管理与时俱进的法治观念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1.建立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管理理念: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的推行过程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列入其中, 通过规范国家的权力,以此保障公民的权利,并且突出的宣示出了我国法律对于 人权的热烈的关怀。因此,这就要求各个阶段的相关人员必须谨慎的使用手中的 权利,加强对人权的认识的程度,通过在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的过程中自觉尊重 并且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真正建立以人为本、尊重人权的理念。通过各项法律 法规加强对平等权利、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的权利。
2.建立完善行政民主、共同治理的理念:
从行政法的视角来看待社会管理现状,首先要认识到社会管理在当今 的社会发展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如何促进行政机关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 需要更多的行政的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到行政管理过程中,同时要顺应民主要求提 升民众平等相处。通过密切关注我国在行政管理中的行政法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 积极的解决,例如可以采取具有协商性、可选择性的方法对管理过程实施柔性管 理。
3.建立政府服务公共的政治理念:
随着国家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管理应该不再是政府、行政机关对社 会采取秩序型、管制型的传统的管理模式,而是基于政府服务社会的现代化管理 模式。在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下,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型不仅推动了社会自行 话的管理与治理模式,同事还有利于推动我国行政法制体系的不断完善。因此作 为政府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为人民服务,坚持政府服务公共的政治理念,转变工作 思路顺应时代发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服务理念。
三、结语社会的发展需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和管理 部门,应该不断的创新社会管理策略及模式,在建立健全依法治国的法制规范的 基础上加强对社会的管理,从而维护国家和民众的合法权利,通过积极落实相关 政策,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行政法基本原则只有在概念基础上形成符合实 际情况又符合形式标准的法律原则才能作为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同时结合在 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的策略才能逐步推进我国行政法 对社会管理的推动作用。
作者:程诗淇 来源:法制与社会 2016年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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