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体系结构 课程设置是教学的基础。各高校法学专业根据国家培养计划设置的专 业课程比较完善,但在双语课程的选择上相去甚远。这一方面是由于专业培养方 向的差异所致,另一方面也受师生外语水平的限制。但不论如何,都应该科学设 置符合本校实际的系列课程,使之形成课程体系,以取得双语教学的实效。按照 教育部有关外语教学课程开设10%的比例要求,在法学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 中,可选择十门左右课程开设双语课。考虑到法学与外语之间的联系密切程度和 实际工作需要,高校可根据自身的师资条件,选择国际法系列课程、外国法课程、 高年级开设的课程和实践课程,列为双语课。另外还要选择合适的双语教材,以 适应教学需要。
1.国际法系列课程与外国法课程 国际法学科的特点就是国际性,被认为是最适合双语教学的学科。国 际法学科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国 际贸易法、国际商法、国际环境法、国际航空法等课程,其中前三门课程属法学 核心课程。这些课程涉及大量的国际法原始资料,如国际法律文件原文、国际法 案例原文,还涉及国际法律实践。从专业上看,要学好国际法课程,需要掌握第 一手资料;从外语方面看,要想走在本专业科研教学工作的前列,就需要第一时 间了解国际法领域的最新动态,这就要求较高的法律外语水平。因此,通过国际 法学科的双语教学,向学生传授国际法的理论知识、法律实践、国际法经典著作 和国际法原始资料的阅读理解方法,是保证国际法教学效果的良好途径。外国法课程是了解和认识现代法律制度的基础性的学习途径。与国内 法相比,在外国法课程中选择双语课具有更大优势。首先,外国法课程多由外国 法原著翻译编写而来,与双语教学有很大的关联性。其次,对外国法原著的学习 有助于对该课程的感性认识,能够使学生加深对知识的理解。与外国法有关的课 程包括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英美法系列、罗马法以及外国各国、各法 系的相关课程。高校可以根据需要和条件开设相应双语课程。
2.高年级课程 比较而言,选择高年级课程开展双语教学比在低年级开设双语课,实 际效果更好。这是因为在双语教学中,学生的接受能力是重要影响因素,而外语 能力及专业知识直接涉及学生的接受力。就语言能力来说,受我国中小学传统外 语教学和测试的影响,目前大学生的外语应用能力普遍较低,所掌握的词汇与专 业外语词汇之间差距较大,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双语教学难以适应,影响了教学进 度与教学目的的实现。就专业知识来说,法学课程的专业性很强,低年级学生只 是学习专业基础知识,缺乏相关学科的知识铺垫,这样就增加了学习难度,影响 教学效果,达不到双语教学目的。而经过两年的专业学习和公共外语学习之后, 高年级学生已经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基础法律知识。这时候开设法学双语课程, 既易于被师生双方接受,也能取得预期效果。
但是,即使在高年级学生中,学生的外语水平也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 因此,首先应该区别情况,实行分类教学。即根据学生的外语水平,对学生分班 授课,同时双语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尽量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将抽象 的教学内容生动化、直观化,帮助学生理解授课内容。还应适当增加教学时数, 并相应增加学分。
3.实践教学课程 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应用,实践课程的双语教学很有必要。在法学实践 课程中,国际法部门的模拟法庭、模拟外交谈判课程,对外贸易协商事务的实习 课程,涉外代理、涉外仲裁与涉外审判的实习课程,如果适当运用外语教学,就 为学生营造了一个预习环境,为其将来从事此类工作提供了专业基础和语言基础。
在双语实践教学中,学校和老师应主动与国家有关涉外部门如外交部、商务部、 涉外贸易机构、涉外律师机构、涉外仲裁机构和涉外司法机构等单位联系,也可 通过合法途径与外国驻华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联系,以建立足够多的实践教学平台,丰富双语教学实践。
4.选择合适的双语教材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 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教材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教学的质量和效果。目前, 国内高等院校的法学双语教学教材数量不多,学科覆盖面较窄。有的高校直接选 用国外进口或在国内翻印的原版教材,这些教材有的固然能够反映本学科的热点 难点,但也存在弊端。首先,原版教材价格较高,加大了学生经济负担,国内翻 印的外国原版教材还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其次,由于国情不同,以及意识形态领 域的差异,原版教材不一定适合我国的法学教学环境;再次,原版教材的内容和 教学体系与我国高校的教学大纲、教学体例不尽一致,因此大部分原版教材只有 部分章节能够使用,利用率太低。综上所述,在法学双语教材的选择上,高校应 组织力量,整合教师资源,编写适合中国学生的双语教材。法学双语教材的编写 要考虑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课程的具体特点,要在全方位考虑外 语知识和法学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基础上,在考虑适应学生接受能力的客观现实基 础上,参考国外原版教材,形成适合法学双语教育现状和学生特点的法学双语教 材。
二、师资力量建设 师资是双语教学不可或缺的必要条件。法学双语教学对教师的要求很 高,它要求教师既要具有娴熟的专业知识,也要同时具备较高的外语水平。其中 对外语的要求既包括书面阅读理解能力,更要有较高的口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此外,双语教学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传统的课堂教学手段和方法不能完全适应新 的教学方式,而双语教学理论与教学模式尚不成熟,要求教师在双语教学的方式 方法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理论探讨和实践意识。由此可见,教师的外文水平和教学 观念成为影响双语教学效果的重要因素。然而,目前各高校法学专业的多数教师 都无海外学习、进修或工作经历,其外语综合运用能力薄弱的现实与双语教学对 教师的高要求之间还存在很大差距,这成为推广双语教学的一个重大障碍。解决 上述师资力量薄弱问题的途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
1.人才引进 引进人才是解决双语教师短缺问题的简捷、有效途径。双语教师应当 是专业素质和外语素质俱佳、具有开阔的专业视野和全球意识、具有文化品格和文化批判力、能够引导学生进入学科前沿的国际化人才。因此,引进国外知名大 学的我国留学毕业人员,既能够在专业、外语方面直接达到双语教学的要求,同 时也能够带来国际先进的知识文化,使学生及时了解最新的专业动态,走在本学 术领域学习的前列。
除了引进留学生人员,也可以短期性引进外国法学专家学者,为学生 开设学期性或半学期性课程,使学生接触到纯正的专业外语。这样既能提高学生 的学习兴趣,也能使其感受国外高校的学习氛围,为其以后出国深造或对外科研 交流打下一定的思想基础和方法基础。此外,聘请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 者或社会专业人士授课也是不错的选择。
2.学校培养 引进人才固然是一种好办法,但受限于经费等问题,各高校大量引进 人才也不现实。目前高校教师的特点是,外语专业教师和公共外语教师的外语基 础较好,而法学专业教师的专业基础较好。针对这种情况,可以考虑把两者结合 起来的办法,培养一支特殊的双语教学队伍。具体办法是,一方面选择对某一法 学课程感兴趣的外语教师,让其进修有关法学课程;另一方面,选择外语基础较 好、拟开设双语课的法学教师,派出进修外语课程。通过一至两个学期的重点培 养,打造一支能够用外语准确地把教学内容表达出来,并能够在课堂上自由地跟 学生交流的法学专业双语教师。
3.自我提高 双语师资建设的另一条途径是教师的自我学习和提高。在高校引进人 才、选择培养双语教师的同时,由于开展双语教学工作的迫切性,一些已具有一 定的外语能力、能够进行初步的双语教学的教师,理应勇于承担双语课程。但因 其与高水平的双语教学要求尚有一定差距,那么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外语知识的 学习,不断提高口语表达能力,是双语教学形势的客观要求,也是教师敬业精神 的体现。同时,教师的自我学习也能为学校节省大量财力物力,学校应予鼓励和 支持,并应在工作时间计算、教学任务安排以及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方便条件和 倾斜政策。
作者:王贵勤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 2011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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