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学”课程网络教学模式的提出 笔者从事“民法学”一线教学工作二十余载,亲眼目睹了互联网科技对 于专业课程教学、学习的深刻影响。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无线网络的普及,校园 局域网更是为学生的课业学习提供了更多便利。从计算机终端发展到智能手机、 平板电脑终端,高端科技不但带来丰富信息与诸多便利,也更加能迎合高校学生 年龄层面人群的需求。然而高校的网络环境教学还未得到普及,以传统方式教授 “民法学”课程,一方面使学生难以掌握民法学科复杂多样的学科知识,另一方面 单纯单方面地以教师为主导的课堂因为缺少师生间的互动,难以提高学生的学习 兴趣。在这种环境下,利用互联网丰富的资源,和教师、学生对科技的熟练掌握 与浓厚兴趣,新型网络“民法学”教学势在必行。
2 网络环境下“民法学”教学改革内容 2.1 颠覆传统教学模式——建立“翻转课堂” “翻转课堂”就是要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教师不再是课堂上的权威,也 不是传授知识的主要来源。网络环境下教学过程是师生双方共同作用的过程,学 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教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要以“主导—主体”式教与学的理 论为指导,在教学中充分体现学生的自主意识和主体地位,彻底改变传统模式下 教与学的关系。
2.2 转化教师角色——“从教师到教练” 网络环境下的课堂教学,要求教师从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传授者转变为 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和协调者,对学生的学习活动进行指导、计划、组织和协调, 注重培养学生自我学习及获取信息和知识的能力。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授课,而 是制定适合学生自主学习的个性化方案,创建课程资源平台。2.3 转变学生学习模式——“从独立到协作” 根据网络的特点,探索多种学习模式。例如“资源利用—主题探究— 合作学习”模式、“小组合作—远程协商”模式和“专题探索—网站开发”模式,开 设“网上模拟法庭”等。
2.4 优化课程体系——由章节到网络模块 将“民法学”课程按照总论、物权、债权、继承权、人身权、侵权责任 等分模块构建网络教学资源,并将各模块教学资源放置在不同的“网络空间”。模 拟欧美法系国家利用案例引出知识点的方法,在案例中由学生自主提出问题,采 用“情境——探究”式的问诊式教学模式进行教学,使学生在教师“善教”中“乐学”。
2.5 利用网络资源——教材不再是课堂教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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